海南发文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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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北京中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bjzhongdan      打印本文             

5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所有新建的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制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落实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推动危险废物产生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除确需跨省协助应急处置的危险废物外,原则上严格禁止外省危险废物转移入我省采用收集、贮存、焚烧、填埋等非综合利用措施进行处置。《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基本建成,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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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主要措施有:

1

推动昌江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到2022年,新增危险废物填埋能力 6万立方米、焚烧处置能力80吨/日。

2

改扩建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到2022年,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吨/日。

3

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工业危险废物,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示范研究,到2022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力达到3万吨/年。

4

推动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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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山诸暨水泥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最佳途径,国内已经建成投产多条生产线,目前运行平稳,环保效益十分显著。我国第一条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生产线于2012年11月在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成投产。由北京中丹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国内首条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于2017年6月在浙江兆山集团诸暨水泥有限公司建成投产,目前飞灰日处置能力达到50吨/天。宾州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一期工程于2017年12月建成投产。当前还有很多水泥企业在做飞灰协同处置的前期工作。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将成为飞灰处置的最佳选择,也会成为众多水泥企业环保转型的优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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